购买老年人保险合同范本 第1篇

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简称为第三者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一、第三者责任险的计算方法

第三者责任险的赔款计算方法分两类:

当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承担的赔偿金额超过赔偿限额时:赔款=赔偿限额x(1-免赔率)

当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承担的赔偿金额低于赔偿......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保险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那么,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自己吗?

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自己吗?

第三者:在保险合同中,保险人是第一方,也叫第一者;被保险人或使用保险车辆的致害人是第二方,也叫第二者;除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外的,因保险车辆的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下的人员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在车下的受害人是第三方,也叫第三者。同一被保险人的车辆之间发生意外事故,相对方均......

交通事故造成对方车辆受损的,属于财产损失的范围,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第三者责任险可以对车损进行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

购买老年人保险合同范本 第2篇

甲方:(服务机构)

乙方:(服务对象)

为营造温馨、舒适、安全的居家环境,满足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生活需求,明确相关各方的权利义务,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依据《^v^老年人权益保障法》、《^v^合同法》等法律规定、以及行业及地方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向丙方提供养老服务事宜,自愿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供各方遵照履行:

一、服务内容和标准

参照《长春市民政局居家养老护理服务基本标准》中的相关内容。

服务地点:乙方户籍所在地

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至乙方不再需要或政府不再提供补助或甲方不再从事服务。”

二、服务费用支付方式:

(一)结算方式

1、乙方被确认为符合政府补贴标准的,按《长春市居家养老服务卷试行办法》进行服务,按照政府与企业签订的

2、居家老人是自费服务的人员,根据服务情况交纳服务费。

(二)结款日期

1、结算方式为第二条第(一)款第1项的,结款日期为每月5日前由政府将上月发生服务费划转到甲方账户。

2、结算方式为第二条第(一)款第2项的,根据服务情况按次结算。

(三)服务价格

不同服务项目由甲方根据市场指导价或平均价进行核定。

(四)结算系统

1、结算方式为第二条第(一)款第1项的暂用现“长白系统”为结算系统,如甲方开发出相对更完善的结算系统,可改用甲方相关系统进行结算。

2、结算方式为第二条第(一)款第2项的,按照甲方结算系统结算。

三、服务流程 甲方根据服务需求制定服务计划甲方进行服务乙方按规定结款。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并保证工作人员身份清楚、手续完备、身体健康、无不良社会记录。

2、甲方负责对员工期进行职业道德和职业培训,取得护理职业资格方可上岗。

3、甲方可根据乙方需求提供护理人员,建立护理人员档案。

4、甲方应与乙方保持经常联系。每月通过电话或者派员走访、征求乙方意见、及时处理乙方提出的合理问题,改进服务,必要时调换相关服务人员。

5、甲方保证对乙方的服务不因自身原因而中断。

6、甲方有权确定乙方是否为民政服务对象;并有权依本协议约定向乙方(自费服务人员)收取服务费。

7、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提出一切不合理、不合法的要求,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和财产权利不受侵犯。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依本协议接受养老服务和缴纳服务费。

2、乙方有权要求更换相应的服务人员。

3、乙方及时提供服务所需各种证件。若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无法服务,由甲、乙双方协调处理。

4、乙方对甲方服务人员要做到平等待人、不歧视、不虐

5、甲方为乙方提供养老服务期间,正常所需生活支出的费用由乙方来承担;乙方如需就医,其产生的医疗、生活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非因甲方的过失所造成的事故(如乙方自行外出活动时所发生人身伤害等)其赔偿费用应由责任人来承担。

6、乙方不得强迫护理人员从事协议以外的工作,不得私自将护理人员转让给他人服务。不得将护理人员带往其他省市。

7、乙方有权拒绝护理人员将同乡、亲友带入家中,有权拒绝护理人员使用家中长途电话、电脑。

8、乙方家中手饰、珠宝、现金等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对服务人员因工作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与甲方协商解决或求助法律帮助,不得侵犯护理人员的人身权益。

9、甲方服务人员在服务期间,突发急病或其他事故伤害时,乙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治病救人。因从事协议规定的工作致伤,应适当负担护理人员医疗、医药费用。

10、乙方应如实告知甲方身体状况,如高血压、心脏病、脑梗塞、过敏史等有危险性或容易突发性疾病,并告知相应的注意事项。因隐瞒病情而发生的意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六、协议的终止、解除和续签:

1. 如其中一方需终止此协议,需提前15日告知对方。如发生纠纷,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 如乙方属自费人员,没有按照约定缴纳服务费,甲方有权停止服务。

七、法律责任:

任何一方不得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侮辱、诽谤或者虐待对方,任何一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代理人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违约责任:甲方应在服务期限内,根据乙方需求为乙方提供服务,如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服务提出异议,甲方应及时做出调整和改进。

九、其它约定: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买老年人保险合同范本 第3篇

编号:_________

甲方(养老院):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入住老人):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原单位:_________

丙方(亲属或本市担保人):_________

亲属姓名:_________

与入住人的关系: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购买老年人保险合同范本 第4篇

李女士几年前在银行存款时,经工作人员介绍给在国外工作的儿子杰克办理了人寿保险。但李女士没想到,这份缴纳360多万元保费的保险合同竟是无效的。

2013年9月,李女士的儿子杰克回国探亲,发现母亲购买了巨额保险,保险合同约定了以杰克身故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并且保险合同上自己的签名是李女士代签的。

李女士告诉儿子,两年前她在北京某银行存款时,客户经理向她介绍了一款由该银行代理的保险。李女士出于对银行客户经理的信任,向驻点的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小吴进行咨询,同时告知小吴,其儿子杰克是外国籍,在国外工作,无法回来签字。

小吴说李女士可以代替其儿子签字,两年后合同就自动生效了。2011年9月,李女士签署了《银行保险投保书》,其中被保险人杰克的签字由李女士代签,共支付了保险费364万余元。

杰克经咨询确认,保险合同上他的签名如果是代签字的,属于无效合同,当即要求母亲停止缴纳费用,并与保险公司及银行交涉。但保险公司拒不退款。李女士便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判令合同无效,并返还已经缴纳的保险费364万余元、利息损失4万元等。

原告方指出,银行保险投保书和保险合同约定了以杰克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但杰克并不知道此事,也从未同意并认可,也从未签署过该保险合同。原告认为保险公司违背商业诚信,违法欺骗原告购买保险理财项目。

在法庭上,被告保险公司没有作出辩解,承认原告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

日前法院作出判决,原告李女士与保险公司订立的人寿保险合同无效,保险公司返还原告保险费364万余元并给付利息4万元。

购买老年人保险合同范本 第5篇

家住北京郊区的赵大妈已经75岁,多年前收养了孤儿小刚。因赵大妈一直吃低保,不具备收养资格,无法在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只办理了助养手续。

和赵大妈同住一个村的小陈是保险业务员,经常动员她为小刚购买保险。赵大妈在2012年1月买了两份保险,被保险人为小刚。但这两份保险给她带来的却是无尽的烦恼和损失。

签合同时,赵大妈在小陈的帮忙下填写的保险合同,上面写着赵大妈的年收入为30万元。但实际上赵大妈并没有固定收入,她在支付20多万元保费后便无法续保,面临着违约的风险。

得知自己付的20多万元基本要不回来了,赵大妈只觉两眼一黑,毕竟这是她大半辈子省吃俭用攒下的全部积蓄。老人只好聘请律师去法院打官司。律师一问才知道赵大妈和小刚之间并没有收养关系,因此保险合同是无效的。

2014年,因小刚与赵大妈不具有法律上的保险利益关系,法院认定两份保险合同为无效合同。但保险公司拒绝返还保险费。赵大妈又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判令保险公司返还其交纳的保险费26万余元以及利息损失等。

保险公司依然拒赔且当庭反诉赵大妈,要求她赔偿6万元损失。

赵大妈的律师指出,投保人是70多岁的老太太,完全是按照保险公司的指引签订保险合同。而保险公司负有审查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否具有保险利益的义务。“小陈和赵大妈是村民关系,对她的家庭关系及年经济收入是非常了解的,赵女士30万元的年收入又从何而来?”

法院认为,保险公司没有尽到审核的义务,其过错程度较大。日前法院作出判决,保险公司返还赵大妈保险费22万余元,并赔偿利息损失5000元。

购买老年人保险合同范本 第6篇

(一)暂保单

暂保单是在保险尚未正式出立之前发出的临时性保险凭证。由保险代理人在保险人出立正式保险单之前,开给投保人的临时证明。在保险单正式出立之前,暂保单具有与正式保险单同等的效力。保险单一经出立,暂保单就自动失去效力。暂保单上也列有基本保险条件、包括被保险人,保险标的、保险金额、保险费等。

(二)投保单

投保单是投保人对保险要约的书面形式。投保单中列有投保、保险双方明确的主要合同条件。如:投保人姓名、地址、保险标的、标的座落地点、保险价值、保险金额等等。

(三)批单

批单是指保险人在同意被保险人就保险单的某些内容进行更改申请时所出立的一种单据。在保险的有效期内,如果被保险人需要就保险单的某些内容进行修改,必须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在原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加批条,予以证明,凡是经更改的各项内容,均以批单为准。如果在保险有效期内,多次进行批改,其最终效力以最后批单为准。

(四)保险单

保险单是目前普遍应用的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订立正式保险合同的一种书面凭证。保险单中主要明确了保险人姓名、地址、保险标的、保险责任、保险期间的责任赔偿处理、争议的处理、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五)保险凭证

保险凭证是一种简化了的保障单,目前,在我国,广泛运用于货物运输保险和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等。保险凭证内容较简单,一般只列明被保险人、保险标的、数量、保险金额、保险费等。其它内容以保险单为准,保险凭证与保险单具有同等的效力。

购买老年人保险合同范本 第7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服务对象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服务人员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服务中心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为保护各自的合法权益,经协商一致,各方自愿签订并自觉遵守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

请在下面各项中选择所需要的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填在括号内( )。

1、生活照料

2、康复保健;

3、家政服务;

4、精神慰藉;

5、文化娱乐;

6、紧急救援;

7、看护病人。

二、丙方的权利和责任

1、向甲方提供护理员。建有护理员队伍并保持经常联系,护理员来源明白、身份清楚、手续完备。向甲方一次性收取护理员使用费及手续费共100元整。

2、丙方收取甲方押金200元整。在护理员服务期满,甲方将护理员安全送回丙方,并确认护理员服务期间内的服务费已结清及无其它劳务纠纷后,丙方如数把押金送还给甲方。

3、对甲方自愿赠给护理员的衣物和钱款,属双方自愿行为,丙方不负责追回。

4、对新到的护理员和期满回后到中心的护理员,中心视情况对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再培训,并重新安排上岗。

三、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及时按月付给护理员足额的服务费_______元整(具体数额在签订本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而定)。护理员休息日每月不少于三天,遇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不能休息的,双方协商,适当加薪。不得拖欠或扣发护理员的工资报酬。

2、交纳护理员使用费及手续费后,一年内免费享有正常更换三次护理员的机会。

3、向护理员提供免费正常食宿。不得安排其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并做到平等待人、不岐视、不虐待,保证护理员服务期间人身财产的安全。有义务对护理员的养老服务工作进行指导。

4、护理员突发急病或遭受其它伤害时,甲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治病救人。因从事合同规定的工作致伤,应适当担负护理员医疗、医药费用。

5、不得强迫护理员从事合同以外的工作,不得将护理员带往县城等以外的地方,不得私自将护理员转让给他人服务。

6、有权要求和安排护理员重新进行体检,如果体检不合格,费用由护理员承担,反之,由甲方承担。

7、有权拒绝护理员将同乡、亲友带入家中,有权拒绝护理员使用家中长途电话。

8、甲方家中手饰、珠宝、现金等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对护理员因工作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同其协商解决或求助法律帮助。不得侵犯护理员的人身权益。

9、发现护理员患有不能胜任养老服务的疾病,应及时将其送回丙方,并解

四、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尊重和维护甲方、丙方的合法权利,自觉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养老服务项目,热诚服务。

2、享有按月、按时得到劳动报酬的权利,每月休息日不少于三天,如需加班,有权同甲方协商,增加工资报酬。

3、有权拒绝甲方提出一切不合理的要求,有权维护自己的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

4、安心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如遇特殊情况(亲属患病、家有急事等),需回家处理时,应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报丙方备案,履行请假或终止合同手续。不得擅自离岗。

5、不得擅自将亲友及他人带入甲方家中,不得随便翻拿甲方家中物品,如有偷窃等违法行为,经调查属实,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6、不得参与甲方家庭及邻里纠纷,尊重甲方家的生活习惯,不得虐待服务对象。

7、不得与其他护理员人员恶意患通,损害甲、丙方的合法权益。

8、合同期满或中途解除合同,应回丙方报到,等待丙方重新安排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如擅自离去,一切后果自负。

五、其它

1、签订合同时,甲方应按规定交纳护理员使用费、手续费和押金。护理员使用费和手续费一律不退。合同终止,凭押金收据条退回押金。

2、合同期满、合同内容变更、终止等,甲方应及时到丙方处办理相关手续。愿意继续聘用原护理员的,请在7天内到丙方签订新一轮合同。如甲方与乙方私下达成服务协议,一旦发生任何问题,丙方概不负责,并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合同期未满,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应提前5天通知对方;无故要求解除合同的,应由违约方交纳违约金500元。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纠纷,应先协商解决,解决不了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本协议一式三份,每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 方(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 方(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代表: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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